因教育部111 年 6 月 15 日臺教高通字第 1112202563 號函,
目前畢業離校時間延長,如以下網址檔案所示,或可參考教務處網頁畢業專區。
http://www.aa.ntnu.edu.tw/files/archive/5999_9ca99433.pdf
另也於今日早上發文上網公告。
以下4點請各位注意:
- 本次教育部因應疫情延長離校時間來函,是開放給原已依規定並已準備於110-2畢業但受到疫情影響下的同學有補提畢業的補救機會,經核示決行後,採延長時間到111年7月13日這段期間,系所可用預估畢業名單提畢受影響的學生。
- 承上,是故通知系所函上寫”7月13日之後則不予受理“,代表7月14日開始不接受110-2預估畢業名單補救,也不開放使用專簽辦理,補提之名單務請審慎調查確認。
- 依照彈性措施,務必提醒前述學生為學位考試結束後到領畢業證書離校這中間預留一段時間,主要原因是為了讓學生有餘裕時間確保論文修改品質,以及學生在離校流程時間上可緩衝作業時間。
- 倘未能於延長時程內完成學位考試、論文定稿繳交及畢業離校流程,若仍有可修業學期數,學生應依規定補繳次一學期(111學年度暑期或第1學期)學費。
歷史學系辦公室 啟202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