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目的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為充實科研人才基盤及儲備核心戰略產業人才,獎勵拔尖、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生,支持其專心從事研究工作,特訂定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下稱本方案)。
二、申請資格:
預計於114年註冊入學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下稱就讀學校)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於114年2月或114年9月取得新生學籍)。
三、獎勵名額:
由申請人自行研提資料並勾選重點研究領域後,完成線上送件,經國科會就學術專業進行審查,依國家發展及培育人才需求,擇優獎勵名額最多不超過400名,依審查結果而定。
四、獎勵金額及期限:
每名博士生每月獎學金四萬元,自博士班一年級起獎勵三年;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獎勵金額全數由國科會負擔。
其他規定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