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教育部獎助性別平等教育碩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案,申請人應於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提出申請,詳參教育部獎助性別平等教育碩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要點。
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性別平等教育學術及相關研究,提高上述議題之學術水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助對象及範圍︰
(一)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研究所之碩、博士研究生。但曾依本要點提出申請或已獲其他經費獎(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範圍:
1、碩博士論文:於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通過論文口試取得學位之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相關研究論文。
2、期刊論文:於申請年度前一年度發表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包括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之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相關論文。
三、獎助名額及原則:
(一)碩博士論文:
1、博士學位︰每年以獎助一名為原則(可從缺),每名獎助新臺幣五萬元。
2、碩士學位︰每年以獎助五名為原則(可從缺),每名獎助新臺幣三萬元。
(二)期刊論文:每年以獎助五名為原則(可從缺),每名獎助新臺幣二萬元。
歷史學系辦公室 謹啟 11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