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突破自我的歷程:跨域備考科法所

  • 撰稿人:黃芷儀(本系大學部109級畢業生)

我是百九的黃芷儀,今年有幸錄取台大科法、政大法科、北大法專等研究所。以下將簡單分享備考動機、心路歷程,以及準備方法,希望可以幫助到對法律有興趣的學弟妹。

面試北大法研所法專組後的紀念照

啟發法律興趣的生活動機

大一上時,學校宿舍曾頒布了一項連坐處罰規定,當時深感該規定不合理之處,故決定與當時宿舍執行長溝通將此規定廢除。在與執行長溝通的過程中,以比例原則及歷史案例與之協調,最後執行長當天即刻宣布廢除該規定。此後我發現法律規範手段與目的多取決於立法者之價值選擇,受規範者若無自主判斷能力,恐僅能任其宰割,甚至渾然不覺自身權利已遭不合理之過度侵害。

此外,前年自被詐騙的親身經驗學到一課。在接到裁定書與後續出庭的過程中,因法官與檢察官使用難以輕易理解的法律專業術語,而感到陌生無助。出庭期間更在未來得及思考反應前,即被詢問是否願意和解。這段經驗讓我深省,何以當今法律與一般民眾的距離如此之大,除了以歷史思維找出問題起源,我也希望能從法律角度分析之,嗣後便決定前往法律扶助基金會擔任志工,希望能藉此驗證上述疑問。

在擔任法扶志工期間,與當事人接洽的過程中,發現一般大眾對於「晦澀難懂的法律」多抱持敬而懼之的心態。因此我意識到法律術語或須轉化為民眾能輕易理解近用的概念,方能發揮法律的實用性,並解決價值衝突與社會問題。當然,以歷史角度觀之,人民與法律的距離亦多少和過去的殖民、戒嚴等威權統治經驗有關聯。我也觀察到,當今社會多數人對於法律的想像,較偏向於期待法律能為其解決所有生活困難,而未認知到現代法律並非如包青天那樣能解決包山包海的問題。然而法律知識的專業性與高門檻,往往使人民難以理解、無法產生有效對話,兩者間的距離始終難以弭平。

 

史學與法學的對話與應用

2019年,在欣宜老師的指導下,我開始投入科技部大專生研究計畫的撰寫,探討1970年代後半期臺灣法政體制的演變,並在撰寫過程中,初步確立了結合史學思維來研究法律與當代社會關係的想法。在伏案研究史料的漫漫長夜裡,雖然覺得往往需要消化大量史料才能嘔出一小段文字的過程很痛苦,但也因而才真正體會到Carr那句「歷史是過去與現在永無止盡的對話」的經典名言。因為在進行歷史詮釋的過程中,書寫者並非全知的上帝,不能進行時代錯置的後設批評,而應謙卑的在與史料的對話過程中,一步一步堆起自己的觀點,並在與史料互動的同時,也與自己進行批判對話。

最終,我發現法學與史學皆注重個案的時序演進,進而更深入研究法學、歷史與社會發展之間的交互關係,藉由過去與現在的不斷對話與問題提出,嘗試實現法律作為經驗與理想永無止盡的交互辯證。期許往後能作為一名結合歷史思維的律師,並以脈絡化的思考方式幫助當事人梳理案情,以提供最適當的幫助。

 

備考過程是一場自己與自己的鬥爭

我的懦弱很頑強,理想與抱負在它的面前都變的不堪一擊。在這過程中,我不得不面對自己的無知與脆弱,而在坦承自己的無能為力後,才真正認識自己的侷限,並做出最適合的選擇、調整與突破。在這段時間裡,明知應該動筆寫考古,卻經常害怕面對自己再度答題超時的窘境,而索性棄筆從床;明知自己資質駑鈍,需要比別人花更多時間閱讀洋文、熟悉英文語感,才能應付臺大英文A卷那變態的題目,卻不敢面對自己其實英文程度明顯差其他人一大截的事實,而擺爛趴在書桌上睡覺。

有趣的是,在最後心不甘情不願爬起來寫考古、讀英文後,又發現其實也沒那麼可怕,而在真正應考時,更發現在考場上能運用的工具,原來已在過去的每段掙扎過程中,累積了好多好多。能行步至此,多虧身邊的朋友、老師還有家人的幫忙與支持,若非他們,我必定會在懦弱面前敗下陣來。在這裡,特別感謝老師們的無私幫忙,讓我打從心底感動著,他們讓我知道教育實在是一份足以影響人一生的良心志業,老師以他們的風骨化為學生的保護傘,讓我得以在其下任性地犯錯,而後深刻的成長。

 

活成一個有溫度的人

所謂「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或是「法律學研究所法律專業組」,其設立目的皆在於招攬大學非法律本科生前往研讀法律,整合法律以外的專業,拓展法學與社會進行對話的可能。因此,要考取這類研究所,除了第一關的筆試外,還有第二關的面試,以讓教授了解申請人是否真有結合應用法學與其他專業的動機?法學與本科系應能怎麼互補對話?

通常,第一關筆試都考案例/社會議題分析,還有英文,主要是考學生的論證能力和英文能力,但第一關筆試只是一個門檻,第二關的面試才是主戰場。所以,若想考上這類研究所,我認為最重要的還是平常經驗的積累。人的談吐與文字運用可以很大程度地反映他走過什麼樣的路、讀過什麼書、看過什麼風景,因此要時時思考自己當前的定位在哪、留意周遭生活,並慢慢培養出一套看待與理解世界的方式,才能明白自己的關懷面向為何,也才能因此而活成一個有溫度的人。

筆試準備

  • 案例分析與論證能力

我個人認為這個科目對於文字敏感度較高、習慣統整/批判資料的歷史系學生而言,較為吃香。在備考期間,我是以練習臺大「案例分析與論證能力」的考古題為主,最後倒數兩周才寫了9年政大的考古題,北大的則完全沒有練習過。但事後成績大致證明,我準備「案例分析與論證能力」的方式,應該也能適用在政大跟北大的考科上。

其中,按照今年的出題方式,我認為有點基本的法律sense將有助於答題,例如三段論法與比例原則如何運用等。我覺得法律是一門基於對當下社會活動做出定性與贊同/否定評價,而後權衡各方價值衝突、問題紛爭,並做出妥協與調整的學問。所以在答題的時候,可以往「如何取捨」、「為何取此捨彼」、「做出如此選擇背後的論證基礎為何?是否具正當、必要性?」等方向去思考。

同時,我也會多讀近期法律學者撰寫的論文期刊等(如《台灣法學雜誌》、《月旦法學雜誌》),不但可以了解法律學界如何看待、處理價值衝突,也能練習運用這種方式來思考最近社會上發生的各種爭議。這個方法不但能補足自己原本的思考侷限與盲點,同時也可以嘗試與文章作者的觀點進行對話,想出一、兩個批判作者的意見,最後統合雙方意見,做出屬於自己的結論。

起初可能會覺得頭腦很混亂,但後來會發現這麽多議題,其實也就圍繞在其中幾個經常起衝突的基本權,例如隱私、資訊自由、人身自由、人格權等等。套到當前時事的話,可能就是大數據分析、數位化身分證、通姦除罪等等議題。所以如果時間許可,紮實讀完這些文章,並在之後進行論點歸納與統整,我覺得對思考模式與論證能力可以增益許多。

  • 英文

我先是下載了2009-2020年的考古題來寫,共寫三遍,每次要間隔一個月去寫,一來是在記憶比較模糊的時候寫比較準,二來是也可以檢測自己在這一個月間累積的語感和單字量是否有進步。考古題的單字重複率很高,像是pious、sanctimonious、egalitarian等。所以勤練考古題真的很重要。

參考書我則只買了臺大研究所入學英文用書(李盛光),在寫完第一次考古題時,把不會的單字全部整理起來,並參考這本參考書整理的單字與文法,將不會的部分手抄到筆記本上。之所以堅持手抄,是因為在手抄的過程可以加強記憶力,同時手抄單字也是我讀累法學文章跟寫完案例分析考卷的舒壓時間。然後在平時吃飯或搭捷運的時候就把這本筆記本拿出來看,看久就有印象了。

面試與備審資料的準備

通常在面試之前,都會要求繳交備審資料。我覺得備審資料首重排版與個人特質的凸顯,讓教授能更輕易抓到自己的亮點。基本上就是將自己的學思歷程變成一條時間軸,闡述自己與法律相遇的過程。因此,重點必須放在讓教授理解史學與法學如何整合在一起、讀法律的動機為何、結合後能對法律或史學帶來什麼影響。我比較建議從自身經驗出發,去談談自己為何想接觸法律?曾經如何理解、運用法律知識?

其次,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千萬不要為了考上,而揚棄、隱藏自己曾在歷史系汲取的養分,更不要改變自己。通常申請者都須要寫一份研究計畫,在撰寫的過程中,很容易會為了迎合教授而去打聽該系風氣等等,進而修改自己。但既然是科際整合,我們就更應該有自信地向法律系教授證明自己所關懷的議題絕對值得研究,更要自信的展現史學的價值。

面試的部分,我覺得其實蠻看運氣的,因為我在面試前羅列了30幾個問題,幾乎都沒被問出來。但在此前仍需做足充分準備(找老師或同學諮詢跟模擬面試),最重要的是自信與穩定,因為這樣才能有足夠清楚的腦袋去反應老師們的問題。通常備審資料會是教授問問題的題材,所以要對自己的備審資料很熟,例如就讀動機、研究計畫、自傳等等。但面試時間通常只有5-7分鐘,如果要取得好分數,就要讓老師留下深刻印象,證明比起同組的其他競爭者,你才是該所必須留下的人才。

因此,冷靜聽老師的每個問題很重要,並誠實回答。老師們閱人無數,他們多少可以從你的談吐、文字運用、思考邏輯去猜到你的底大概多深,所以絕對不能過度誇大。只要做足準備,表現最真實的自己便足以成為該所想要留下的人才,也要相信老師們一定能夠賞識這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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