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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論文

期數 第 37 期 
篇名 清朝西南地區義學的經費來源與管理 
作者姓名 王美芳 
頁碼 27-84 
摘要   清代是西南地區教育史上承先啟後的重要轉折期。清朝政府對於西南地區實施改土歸流及開闢苗疆等行政改革後,便積極興辦學校,推廣儒學教育。在化邊疆為內地的政策下,義學的推廣應可視為一項重要的指標。西南地區的一些義學為補地方府、州、縣等儒學之不足而設,部分義學已與舉業結合,亦造就許多少數民族的人才。在偏遠的少數民族地區,經由官方或地方官員捐助等財力的推波助瀾下,使義學能夠較穩定的發展。不過,儘管許多義學為奉旨議准設立,其設置者為府、州、縣等官吏;其受學政管理,館師每歲上報清冊由其進行考核;其經費亦由官方撥給,館師束脩銀由藩庫支領,雖是如此,義學仍未列於正規學制中,亦不屬於官學,至多只是「官辦」而已。義學的設置可分為官辦、官民合辦及私人捐建三種,其經費來源亦因此而有所不同。惟隨著義學的發展,辦學的性質與條件有所轉變,一些官員及地方士紳積極推動設立義學,加速了義學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義學屬於官民合辦或私人捐建,義學的經費來源亦趨於多元。再者,在改土歸流期間及咸豐、同治年間從部分鎮壓起事者所沒收的財產,即文獻中所稱之「叛產」、「逆產」中撥出田畝,做為書院、義學的學產學田,則為西南地區義學經費來源的特徵之一。部分義學甚至訂定條規等章程,詳細規定學田收入的管理者、支用對象、金額與其他相關規定,成為義學賡續經營的模式。 
關鍵詞 清代、義學、社學、廩餼銀、膏火銀、叛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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