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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論文

期數 第 46 期 
篇名 宋代祠廟政策的變化與地域社會 ─以福州地域為中心 
作者姓名 金相範 
頁碼 141-168 
摘要   宋代祠廟政策重要的變化是,判別祠廟正統性的「祀典」相對開放且具備包容性。隨著「封號」和「廟額」成為判別淫祠的新標準,各地的祠廟順應國家制定的儒家基準申請封號。在福建福州地域,從五代到宋代,包含初封、加封和增封在內,共有五十餘次封號下賜。其中,閩時期王審
知主導的次數占了 20%。王審知是移民勢力,與地域人士間的融合十分必要,因此,他對民間信仰保持開放且溫和的態度。最為引人注目的是南宋建國(1127)到 1160 年代這段時間,福州祠廟接近 50% 的封號都是在此期間下賜的。在宋代,福州無論是經濟、政治還是其他方面都比其他地域要出眾,實現了量和質的成長,尤其是遷都杭州之後,作為首都後援地的福建承擔起更為重要的作用。從這一層面來看,該時期頻繁的封號下賜是在對地域宗教信仰的包容和支援下實現的。事實上,要維持統治的持久安定,除了最基本的物理力量外,宣揚和灌輸統治正當性的象徵性儀禮行為也十分必要。在這點上,宋政府採取了開放「祀典」且通過「封號和廟額」來吸收民間祠廟的政策,這是把基層社會最熟悉的社會文化性儀禮行為納入機制內部,從而借此強化地方對朝廷的向心力的一種努力。 
關鍵詞 民間信仰、祀典、淫祠、封號和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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