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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論文

期數 第 45 期 
篇名 不榷、允釀與敷配:宋朝萬戶酒考析 
作者姓名 楊宇勛 
頁碼 73-108  
摘要   宋朝並未實行全國統一的酒法,比起鹽茶專賣,更充滿了多樣性,因時因地而有變化。「萬戶」乃是百姓之意(一說陳萬戶),不禁不榷、聽民釀造與敷配課徵是萬戶酒的三大精神。

  敷配酒額制的萬戶酒,主要實行於福建路、廣南二路與其他部分地區。酒額敷配制經由歷史長期演變而來,起源於中晚唐,宋朝萬戶酒亦將酒額敷配於民,允許百姓自由釀造,隨著二稅徵收。萬戶酒之所以能實行,在於優禮遠民、簡單易行、官酒經營多不敷成本等因素。南宋之後,敷配酒額制的實行區域有擴大的跡象,若干州縣取消虧損嚴重的買撲酒坊,將坊場錢敷配於民間。萬戶酒之制,雖有簡易便民之利,卻有「只利造酒大姓而非細民之利」、稅上加榷等疑慮,因而無法推行於全國。酒額科敷於民,隨同二稅課徵,有如附加稅,行之既久,「二稅化」日趨明顯。倘若官吏不知淵源典故,或者基於財計壓力,難免再度實行官榷,出現課徵酒額後又重新榷酒的現象,加重百姓的負擔。 
關鍵詞 萬戶酒、榷酒、專賣、酒課、敷配、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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