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自19 世紀後半期以來,透過條約特權體系與砲艦外交的雙重護持,以英國為首的西方列強,在中國周邊水域建立起自由航行貿易的體制。英國作為世界航運霸主,為確保其在遠東地區的航運利益,對於維護海上秩序,向來亦不遺餘力。 然而,自盧溝橋事件發生、中日軍事衝突擴大化後,日本海軍當局即片面宣布在中國周邊水域實施「航行遮斷」行動,除了封鎖沿岸港口,禁止中國船隻航行外,同時也在海上攔停所有可疑外國船隻,執行搜查程序,以防止中國船隻偽裝外國船隻。英國在華航運利益居各國之冠,可以預期的,日本海軍的封鎖禁令,恐將損害到英船的自由航行權利,影響英國過去近一百年來辛苦建立的海上秩序。然而,英國為了避免直接與日本對抗,歷經權衡得失,在中國周邊水域的封鎖問題上,最終採取較為讓步與妥協的立場。此乃因如若不配合攔停與臨檢要求,日本方面可能採取更為極端的作為,宣布與中國戰事已進入「戰爭狀態」,從而援引戰爭法等相關國際法與慣例,擴大在中國周邊水域的軍事封鎖令,將英國等第三國船隻盡數納入封鎖禁運範疇,屆時英國在華航運與商貿利益,恐將受到毀滅性的打擊。因此,為了阻止日本逕自宣布進入「戰爭狀態」,英國只能略示讓步之意,同意日本軍艦可以攔停英國商船,檢視船隻國籍真偽,以防中國船隻偽裝英國船運送戰略物資。對於英國來說,兩權相害取其輕,配合日本海軍的攔檢措施,固然有損英船自由航行權利,但卻能免過份刺激日本,防止中日戰事升級到戰爭層面,導致英國等第三國航運活動陷入停頓,這也是不得不為的妥協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