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數 | 第 68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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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清代中央與地方立法的協商: 以「竊盜」之各省專條為例 |
作者姓名 | 吳景傑 |
頁碼 | 159-206 |
摘要 | 本文透過《大清律例根原》的按語與相關檔案,梳理清代竊盜條例的
發展軌跡,並由此觀察地方對於新條例的接受與討論,分析各省專條的形 成及其背後反映的中央與地方關係。透過這個角度,試圖理解中央是如何 體察地方的需求制定條例,以因應個別的犯罪行為,而地方又是如何調整 中央制定的條例,以適應自己的實際需求。希望透過此一考察,梳理清代 條例發展的軌跡,並討論清代中央與地方在條例制定上的互動情況。本文 先以「竊盜再犯」例具體呈現清代條例層累形成的過程,進而以竊盜累犯 的嶄新概念「積匪猾賊」為例,透過省例與各省專條,詳述中央與地方對 此的各種討論與調整。經由本文從條例、各省專條、省例之間的對比,認 為清代條例本為中央與地方一來一往、相互協商與影響而成,即使是清代 中期之後出現的各省專條,雖然清楚看到省例的痕跡,中央仍握有立法的 權力。 |
關鍵詞 | 清代條例、省例、各省專條、竊盜、律例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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