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數 | 第 59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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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民初中醫「醫育法權」之建構 (1912-1949)—以《中醫條例》 及《醫師法》為論述核心 |
作者姓名 | 曾宣靜 /林昭庚 /孫茂峰 |
頁碼 | 41-100 |
摘要 | 民國初年,當國家嘗試以法律制度建立醫療專業標準,在合法與非法之醫療人員、醫療行為、醫療權利等劃定上,時常壓縮中醫群體合法的生存空間,引發中醫群體為爭取醫療衛生教育行政法律權利上的種種行動。本文藉由 1933年中醫郭鴻傑提出的「醫育法權」概念,作為論述中醫群體爭取相關法律上權益之簡稱。以「醫育法權」建構為核心,分析《中醫條例》(1936)及《醫師法》(1943)等法律條文,探究民初中醫群體就教育法權、行政法權、行醫法權等醫療法律權利上之爭議問題,了解當時中醫群體希望建立之法權內容及實際爭取成效。 |
關鍵詞 | 中醫、中醫條例、醫師法、醫療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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