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h教授從哲學的角度探討「Making oneself one」的觀點,反思歷史研究的特殊特徵和條件。「Making oneself one」對於中文使用者並不陌生,「Making oneself one」的觀念和中文中「與他人打成一片」意思相近。歷史作為科學,目的是了解過去的個人與社會,在史學方法的討論中,共情(Empathy)和同情(Sympathy)的概念不斷被提及,兩個概念與「Making oneself one」的意思相近。然而,三概念都有獨立的發展歷史,運用在不同情境,在演講中Roch教授比較三個概念背後的脈絡。在法語的歷史學界中,對史學的反思重視方法論多於歷史哲學。如在布洛赫(Marc Bloch)的名著《歷史學家的技藝》的書名中,透露歷史作為科學的取態。但近年來,歷史學家開始以哲學態度反思歷史,認為歷史的研究不能與具體的人分離,包括作為研究者的歷史學家和作為對像的過去的人。
早在古希臘時期「同情」的概念已經出現,意為「具親和感的共同感受」。古希臘哲學家用「同情」的概念理解身體和靈魂的關係。文藝復興時期,「同情」的概念出現不同的意義和應用。在16、17世紀之交,「同情」的意指變成在他人身上感受到的,更被認為是上帝創造物中普遍而統一的力量,也被視作道德價值。啟蒙時期,一個被視為理性的時代,更應被視為「同情」的時代。在政治、經濟、倫理哲學受「同情」的概念影響。但不同的學者和思想家對同情的理解各有不同,大衛.休謨(David Hume)視「同情」為情緒,而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則認為「同情」是一種想像的方法,理解他者的情境。
「共情」一詞要至20世紀初才出現,最初是用來翻譯德文中的「Einfühlung」。在19世紀德語學術圈中,「明白」(Verstehen)的概念被運用在分別人文科學(human sciences)和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s)。他們認為人文科學的目標是「明白」個人或群體的行為和活動,以及背後的動機和意圖。「明白」的觀念成為了解讀文本是否正確的準繩,要求研究者透過文本穿越作者的思維,而非止於讀者與文本的交流。歷史作為科學的方法,並首次在大學教授,「明白」已被視為史學方法的核心,故此「共情」方法是歷史科學中獨特的方法。狄爾泰(Wilhelm Dilthey)於1883年出版的《精神科學導論(Einleitung in die Geisteswissenschaften)》討論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運用的概念,首次把「共情」視作「明白」的方法。
20世紀,「共情」的概念擴展地法國、英國、美國等地,最早被應用在心理和哲學中,而在運用「共情」和「同情」時,不同作者的定義各異。馬克斯.舍勒(Max Scheler)、胡塞爾(Edmund Husserl)和施泰因(Edith Stein)等心理學家和現像學哲學家均界定「共情」的詞意。施泰因的博士論文中指出「共情」並非與他人的融合,而是與他人一同感受。
柯林武德(Robin George Collingwood)相信「一切歷史都是思想史」,歷史學家的工作「重演(reenact)」過去的思想,這種工作牽涉「共情」和「同情」。柯林武德引述黑格爾認為研究歷史不應只是為了知道,而是「明白」人的思想。柯林武德想信歷史知識的產生是內在的經驗,而科學知識的產生是外在的經驗。在《歷史的原則(The Principal of History)》的手稿中,柯林武德指出即使不理性的概念和情感可被學者所理解,透過「重演」,歷史學家可以穿透他人的思想。
法國史學家馬魯(Henri Irénée Marrou)在《歷史的意義(De la connaissance historique)》中,從歷史學的角度出發批評當時的歷史哲學,他指出「明白」是歷史學的特色,歷史學家的工作是「明白」文獻中基本邏輯運作。歷史學家需要放下自我,並「同情」研究對像。只有歷史學家和研究對像建立友誼,歷史學家才能「明白」文獻。19世紀歷史學家強調歷史學的客觀性,其中以蘭克(Leopold von Ranke)為代表,馬魯的觀點豐富對客觀性的理解。
對於「同情」和「共情」在歷史學中的運用存在爭議。第一,歷史學家應如何「同情」和「共情」歷史上的罪行,如納粹德國的暴行。第二,史料流失是難以避免的,在歷史學中應用「同情」和「共情」有不完整的問題。第三,歷史學家如何確認他是否成功地「同情」和「共情」。Roch教授也指出「同情」具誤導性的危機,因為它暗示通過保持在純情感層面上可以克服距離、文化、社會和身體上的障礙。而且「同情」和「共情」也缺乏明的定義,同時又涉及歷史研究的基礎。
現今的歷史學家承認自身作為「共情」的主體,無法避免地把自我的視野和感情帶進研究中,在法語歷史研究著作中,歷史學家自稱「我」取代眾數代稱的「我們」。在21世紀,在歷史學界中出現「傳記轉向」,歷史傳記重回歷史學家的視野,歷史傳記的寫作要求研究者探入挖掘研究對像的經驗,才能「明白」研究的對像。
歷史學家也重新檢視史料和文獻作為研究歷史主體線索的作用。歷史學家從兩個方向檢視:第一,「共情」已成為歷史學的目標,歷史學家通過研究多種不同獻來達成此目標。第二,透過研究文獻建立生者和逝者之間的對話。
在建立生者和逝者之間對話的過程中,歷史學家必須掏空自我,才能達自「Making Oneself One」的境界,並「明白」甚至「愛上」研究對像。在對文獻的新態度下,歷史學家在面對歷史上的主體的態度更為開放,令歷史學家用新的方向思考問題。